关于开展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2011-11-26
关于开展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评审时间2011年9月——2012年1月)
各处、科室、黄埔院区、东山院区:
根据学校通知精神,我院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已全面启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须2011年12月31日在职在岗)
(一)参加学校统一评聘的人员:
1、附属医院固定、流动编制人员(不含专科培训医师)申报评审教医研、护技药岗位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教学或科研岗位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2、参加国家“以考代评”,或通过学校评审取得任职资格,以及在外单位取得任职资格后、正式调入医院工作满1年以上,申请聘任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二) 院内合同卫生技术人员:
由医院参照学校固定编制人员评审方法、规定和程序,并依照合同约定、岗位要求、学术水平、业绩条件等择优给予聘任。
二、重要提示:
(一)相关文件及表格下载途径:医院网站→下载专区→2011年卫生系列晋升文件、表格。今年表格学校全部启用新版,务请填写2011版本,旧表作废。(二)申报高级资格推荐表“岗位业绩综合评价意见”一栏,应主要填写临床工作业绩,包括技术水平、专业特长、创新能力、表彰等。(三)科室负责人签章范围再次明确如下:1、医教研、技药人员由学科带头人(所在科室无学科带头人者,由专科主任代签)和大科主任签署意见;2、护理人员由科护长签署意见,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由护理部签署。
三、业务考核:
申报晋升、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完成学校医管处组织的业务考核。
四、收费标准:
单位代收后,按规定上交学校,专款专用。我院拟统一从工资中代扣相关费用,届时将通知本人在扣费名单上签名确认。初级(含“以考代评”申请聘任,下同)评审费每人280元;中级450元;高级评审费580元,高级论著鉴定费:正高(含转评)300元;副高(含转评)200元。凡申请初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以及通过学校评审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在外单位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首聘或续聘人员,均不收取评审费。
联系电话:8810、8034、8030、87332678。    
 
人事处                                                                                                                                                 
                                       2011年9月13日


 
                        2011年晋升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地点
      
9月19日至晋升工作结束,门诊楼17楼第七课室(电话:8049、8030、8810、8034、87332678)
一、报名、领取材料袋:
(一)请申报人9月13-15日到曾宪梓楼7楼人事科领取材料袋。
(二)下载职称相应系列、级别的电子表格,并按照提交材料要求及送审材料目录填写表格、装订材料。
(三)将装订好的材料、各类表格装回材料袋,并于9月19日—21日交到门诊楼17楼第七科室(晋升工作办公室)。
注:所有下载的表格须严格按照原有版式填写,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栏目名称、排版格式、页码等设置,所有表格均须采用2011年版本,旧表不再使用。
 
二、送审代表作(9月19-20日,逾期不侯):
1、申报高级职务者(含转评)填写《申报高级资格论文送审申请表》和《论文送审同行专家评价意见表》
2、由本人将第一作者送审论文复印件装进大信封送审代表作复印件须经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清样不予送审;论文评审结果有效期为两年(即送审当年和次年),过期须重新送审。未过期者,个人要求的可重新送审。按学校规定,原则上须送审第一作者论文,通讯作者须注明。
10月18日前
完成科研、教学业绩记分;中级业务能力考核
10月23日前
完成教医研、护技药系列高级业务考核(由学校医管处布置,医院医务处组织)
10月27日前
完成资格审核
11月2日前
完成评审材料的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11月3日前
上报申报正、副高级资格人员材料
11月18日前
学校召开学科评审会议
12月2日前
召开中评委会、聘任委员会 
12月8日前
公示通过中初级资格及聘任人员名单,并上报通过正、副高级资格及聘任高级职务人员材料
12月下旬
学校召开高评委会并公示通过高级资格人员名单
2012年1月中旬
学校发文公布高级技术职务名单,医院发文公布中初级技术职务名单。